鵝鑾鼻燈塔
台灣本島最南燈塔
清同治六年〈1869年〉美國商船一艘,自汕頭駛往牛莊途中,因遇暴風雨,迷失方向,漂至鵝鑾鼻西南九浬處七星礁附近觸礁沉沒,船長及船員游泳登岸後又被俘遇害,美國政府因之建議我國在該處設立燈塔。琉球漁民亦曾在該處多次遇難,日本並曾有設燈塔之請。
光緒元年〈1875年〉海關開始在鵝鑾鼻籌建燈塔,清廷並派王福祿率兵五百名前往保護,惟當時該地尚在未開化山胞之手,彼族強悍成性,滋擾堪虞,興工之時仍須應付圓通,運用策略,俾使就範,方克進行。光緒九年〈1883年〉燈塔建造完成,共耗銀二十餘萬兩,塔身為白色鐵造,裝置一等定光五芯煤油燈,光力大,500支燭光,向七星礁方向設紅色光弧示警,為防山胞侵擾,該塔建築特殊,成為砲壘形勢,以塔基作為砲臺,圍牆上裝有槍眼,牆外四週設壕溝,並置槍械自衛,該塔建成後曾派有士兵守衛多年,以防不測,為世界上獨一無二之武裝燈塔。
清末台灣割讓初期爭戰時曾受損壞,日人於佔領後重行修復,宣統二年〈1910年〉改裝煤油白熱燈,光力增強至26,000支燭光,至民國二十年方始改為頓光燈。
二次大戰時該塔因空襲而炸燬,損失慘重。光復後民國三十六年經海關改修,暫裝六等電石氣閃光燈,每四秒一閃,翌年並改裝五等直流電閃光燈器,又次年改閃光時間為每十秒一閃,仍為白光,光力3,000支燭光。
民國五十一年改建中,塔頂換裝新式大型四等旋轉透鏡電燈,每十秒一閃,光力高達1,800,000支燭光,係目前台灣地區光力最強之燈塔。
燈塔業務本由財政部關稅總局管理,自102年元旦起正式移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。
燈塔結構
· 塔高:21.4公尺。
· 塔身塗色・構造:外觀漆白,鐵鑄(生鐵)圓筒形塔狀構造。
· 燈高:56.4公尺〈以高潮面至燈火中心計〉。
· 燈器:大型4等旋轉透鏡電燈。
· 燈質:每十秒閃一白光
· 光力:1,800,000支燭光。
· 公稱光程:27.2浬。
· 管轄機關:中華民國交通部航港局。
· 開放參觀與否:開放(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免費自由參觀)
位國家公園內
停車費: 大型車60元、小型車40元、機車10元
門票: 全票40、半票20元